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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休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08

工会职工休养活动分劳模健康体检休养和退休职工欢送休养活动两个部分。

劳模休养:劳模健康体检休养一般每年开展一次,由陕西省总工会和教科文卫体工会组织,统一安排到省内外的工人疗养院就行休养,参与人员为劳动模范或者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各类先进工作者,休养费用由校工会承当。

离退休职工休养:离退休职工欢送休养活动每年安排在4-5月份,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前一年退休职工到省内指定的工人疗养院或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离岗欢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