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全面推进我校校务院务公开工作,2004年学校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在财务、人事、分配、教学、科研等方面开展校务院务公开,明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校务院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情况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公开制度和实施办法。2006年3月学校又转发了《陕西高校校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照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对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深化工作。
最近,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将联合对各高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为了迎接省上对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进一步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全面做好我校校务院务公开工作,学校决定在全校各单位开展校务院务公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06年4月26日—2006年5月10日
二、自查依据和内容
自查工作依据校党发[2004]20号《关于全面推进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党办发[2006]6号《关于转发〈陕西高校校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重点在本单位是否建立了校务院务公开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是否制定了校务院务公开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近几年本单位校务院务公开的主要事项及形式;公开取得的主要成效;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
三、几点要求:
1、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又一具体体现,是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校务院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使我校的校务院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各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要形成校务院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校务院务公开组织机构、公开的主要事项及形式、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工作设想等。
3、各单位要通过自查,建立健全校务院务公开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请各单位将自评报告和本单位校务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于2006年5月12日前一并报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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