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困难职工关爱帮扶工作,学校设立了困难职工补助金,建立并完善了困难职工帮扶体系,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困难职工补助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金使用范围及额度
困难职工补助金原则上只面向我校在职在编职工。
(一)大病救助帮扶
大病救助对象原则上指本人患大病重病(癌症)或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每年救助一次,每次5000元—20000元。
(二)困难职工送温暖
困难职工送温暖慰问工作,每年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由校工会统一安排。困难职工送温暖慰问一般分为三类:一类3000元,本人患重大疾病(癌症)或突发意外情况导致家庭困难;二类2000元,配偶、子女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困难,教职工本人为独生子女的,父母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困难;三类1000元,本人患病或变故导致需长期治疗服药。
二、工作程序
(一)大病救助帮扶
部门工会获知职工患大病情况后报校工会,校工会会同校医院核实了解情况,主席办公会研究后,会同部门工会看望慰问。
(二)困难职工送温暖
困难职工送温暖由各部门工会在日常掌握的困难职工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在智慧工会系统输入困难职工信息,校工会汇总整理,经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
三、慰问办法
(一)大病救助帮扶
校工会和部门工会共同组织慰问,并按照财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 困难职工送温暖
送温暖慰问人员确定后,校工会统一将慰问金通过现金、转账等形式转至部门工会,由部门工会组织慰问。
本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2019年制定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困难职工补助金使用办法》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