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杨凌示范区妇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100名在各行各业、不同时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进行表彰。为做好此次推荐工作,现将杨凌示范区妇联《关于推荐评选“百年三八杰出女性”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人数在15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人。请务必于3月1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连同电子文档报校工会女工部(gh@nwsuaf.edu.cn,联系电话:87082646),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推荐20人作为我校上报杨凌示范区妇联的候选人参加评选。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
附件1:杨凌示范区妇联关于推荐评选“百年三八杰出女性”的通知
附件2:示范区“百年三八杰出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校工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杨凌示范区妇女联合会文件
杨妇发[2010]001号
关于推荐评选“百年三八杰出女性”的通知
示范区各直属单位、农林科大、职院、杨陵区、神果路社区:
今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1911年3月8日全世界第一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诞生,从此“三八”节成为世界各国妇女争取和平、平等、发展的节日。一个世纪以来,我国妇女为争取自身的权利和解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下,经历了新中国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战斗洗礼,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回顾杨凌示范区创立前后的发展历程,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先进妇女典型,她们为杨凌的发展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示范区妇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100名在各行各业、不同历史时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并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庆典活动上进行隆重表彰。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1911年—2010年期间,籍贯在杨凌或长期工作、居住在杨凌的女性(包含已故女性)。
二、评选条件
1、为新中国建立做出突出贡献。
2、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为国家和全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业领头人、先进模范或在其工作领域取得过突出的成就。
3、为推动妇女解放和妇女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爱党爱国,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知名度较高或产生过较大社会影响,受到社会群众广泛认同。
三、评选途径
1、系统推荐。
示范区妇联下发评选通知,由各行业单位按照条件进行推荐,原则按照分配名额逐级上报推荐;各行业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多推不限,力求把最优秀的女性推荐上来。
2、社会公众推荐。
示范区妇联通过电视台,公布评选“百年三八杰出女性”的消息,社会公众进行广泛推荐。
四、评选程序
1、示范区妇联成立“百年三八杰出女性” 评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同时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上公布消息。
2、由评委会办公室将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与社会公众推荐的候选人合起来进行初评,选出100位作为“百年三八杰出女性”候选人。
3、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召开评委会,评选出最优秀的38名女性获得“百年三八杰出女性”荣誉称号,其他62位将获得“百年三八优秀女性”荣誉称号。
五、表彰方式
在示范区妇联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庆典活动上进行隆重表彰。
六、材料报送
1、各单位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经本人所在单位公示、审核后,填报《示范区“百年三八杰出女性”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
2、登记表的填写须严格按要求的规格,选用A4纸电脑打印,其中“主要获奖情况”一栏必须写清楚获得荣誉的年份,“主要事迹简介”一栏500字以内,内容要翔实生动,真实可信,重点突出。
3、各单位要制作填写示范区“百年三八杰出女性”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
请各单位有关部门务必于2010年2月底前将推荐材料报示范区妇联。
附件2:示范区“百年三八杰出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杨凌示范区妇女联合会
2010年2月3日
附件2
示范区“百年三八杰出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 讯 地 址
联系电话
主要 获奖 情况
主要事迹
推荐单位推荐理由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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