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08年陕西省师德标兵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08]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系、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每个单位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已获得过陕西省师德标兵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为便于操作,各单位在推荐时,可参照近5年获得学校年度优秀教师、学校师德标兵等先进的教师中予以考虑。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陕西省师德标兵申请表》一式10份;2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一式10份;2004年以来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事迹材料格式按省上文件要求打印。
请各单位于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前将候选人申报表、事迹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报校工会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403室,电话:87082294)。学校将组织人事、教务、研究生院、宣传、工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评选小组,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推荐2人作为我校上报省上的候选人,参加省上评选。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
校工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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