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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凌人才公寓农林科大团购住宅选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2  |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所)、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

  杨凌人才公寓住宅小区农林科大团购住宅工作,经过组织职工报名、资格审核、公示等环节,目前选房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将选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地点

  2013年3月30日–31日(星期六--星期天)全天在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抓阄时间

时  间

人  员

3月30日(星期六)

上午8:00

第一组、第二组同时抓阄

  2.选房时间

时  间

人  员

3月30日

(星期六)

上午9:00

第一组选房

下午2:30–

第二组选房顺序号1–100号选房

3月31日

(星期日)

上午

8:00–12:00

第二组选房顺序号101–200号选房

下午

2:30–

第二组选房顺序号201–329号选房

  二、选房办法及程序

  1.选房分两组依次进行。副高职称和副处级以上人员为第一组,其他人员为第二组。第一组选完轮第二组。

  2.抓阄顺序每组根据购房职工到校工作年限由长到短排序,到校工作年限相同者按年龄由大到小排序,排在前面者先抓阄(购房职工抓阄顺序附后)。

  3.选房顺序每组按抓阄所得序号由小到大依次选房(由于目前车位分布图尚未确定,这次选房时暂不选车位,待车位分布图确定后,再按这次选房顺序选车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抓阄、选房时,点叫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抓阄、选房时,购房职工需携带报名费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示购房人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职工确因出差等在外地,代理人拿不到报名费收据原件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的,由购房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6.购房职工选定房屋位置后,在选房位置图上签名标注,并在《选房确认单》上签名确认。选房确认后,一律不予退房。选房后交回选房顺序号牌。

  7.购房职工持《选房确认单》在选房现场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席领取《购房首付款交款通知单》。

  三、首付款交款时间

  2013年4月15日下午4:00前,选房职工持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购房首付款交款通知单》自行到指定银行交首付款,首付款额为总房款的30%,报名费可抵房款。逾期未交款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收回其所选住房,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购房职工按时参加抓阄、选房,购房职工务请按通知要求带齐所需证件、票据,按时到场,确保选房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选房流程图.doc
     2.第一组抓阄顺序表.xls
     3.第二组抓阄顺序表.xls

 

 

 

 

校工会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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