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我国部分省区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禽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日前,学校对做好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
学校成立了我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后勤管理处、动科学院、校医院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农业部和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学校家养、采购及试验禽类动物的管理工作。尽快摸清学校试验及家养禽类种类、数量及分布范围,做好家属区和实验场所禽类动物的管养,严禁私自外出、放飞。动科学院要切实加强禽类动物的管理,并组织对校内试验饲养的禽类动物强制执行免疫。学校校园及家属区严禁任何个人、集体私自加工、生产、销售未经杨凌示范区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的禽类产品,一经发现,就地销毁。校园各类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严格按照加工规范制作食品,确保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校医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使师生员工了解禽流感和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学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校范围的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进行不定期检查。
学校成立了我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后勤管理处、动科学院、校医院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农业部和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学校家养、采购及试验禽类动物的管理工作。尽快摸清学校试验及家养禽类种类、数量及分布范围,做好家属区和实验场所禽类动物的管养,严禁私自外出、放飞。动科学院要切实加强禽类动物的管理,并组织对校内试验饲养的禽类动物强制执行免疫。学校校园及家属区严禁任何个人、集体私自加工、生产、销售未经杨凌示范区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的禽类产品,一经发现,就地销毁。校园各类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严格按照加工规范制作食品,确保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校医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使师生员工了解禽流感和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学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校范围的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进行不定期检查。